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沈阳市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标准》有关规定,结合《沈阳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关于下放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审批变更及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为促进和平区民办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现将和平区所管辖范围内经2015年度教育水平评估首批合格单位及2016年新设立机构名单向社会予以公告:(212所培训机构排名不分先后) 图-1 《关于批准民办培训机构设立的公告》展架 图-2 和平区首批审核通过的培训机构(212所培训机构排名不分先后) 图-3 《关于批准民办培训机构设立的公告》正文 图-4 第五项职业技能、自学考试、考研中第9位为本校 图-5 《关于批准民办培训机构设立的公告》发布机关为沈阳市和平区教育局 图-6 龙铭培训教学基地已按教育局要求将公告公示于学校前台醒目位置 同时敬告广大学生及家长,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请在选择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时,一定要对拟就读的培训机构进行办学资质考察或咨询和平区教育局职成科,目前区内所管辖范围内经教育部门审批的培训机构均已在学校明显位置公示办学许可等证件。 |